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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管理(范本)》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3-14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升采购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水平,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管理(范本)》,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学院各预算单位、部门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

   二、学院各预算单位、部门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管理(范本)》要求,结合项目特点编制政府采购限额标准80万元以上项目采购需求,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

   三、学院各预算单位、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采购需求特点申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并根据采购项目实施要求,充分考虑采购活动所需时间和可能影响采购活动进行的因素,合理安排采购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231日起执行。


资产管理处

202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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