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标采购工作,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与监督,3月25日,资产管理处组织召开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会议。党委委员、副校长金良,资产管理处处长毛伟国,采购中心全体及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毛伟国围绕项目分配、服务标准、考核机制等方面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资产管理处将通过服务质量、专业能力等多维度的动态考评,对考核不合格的机构实行退出机制,确保招标代理工作优质高效开展。
金良副校长就招标代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代理机构要本着利于双方长足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保质高效完成学校采购业务;二是各代理机构要严守法规红线,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坚决杜绝损坏学校利益与声誉的行为;三是各代理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配合学校监督管理,确保招采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为学校的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招采环境。
本次会议作为资产管理处开展“学法规 促规范 树廉洁”采购业务培训系列活动之一,进一步加强了我校与招标代理机构的沟通与交流,各代理机构还签订了《廉洁从业承诺书》,对从业规范作了相关承诺。
